帳號 密碼
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.
:::
管理員 - 房屋投資 | 2023-12-08 | 點閱數: 711

自由時報

 

以投資泰國渡假酒店在網路和北、高等地舉辦投資說明會的「藍海集團」涉吸金逾6億元。(記者黃佳琳翻攝)link to data-desc=點圖放大 https://www.thailandtong.com/uploads/tadnews/image/3304008_1_1.jpg title=以投資泰國渡假酒店在網路和北、高等地舉辦投資說明會的「藍海集團」涉吸金逾6億元。(記者黃佳琳翻攝)

以投資泰國渡假酒店在網路和北、高等地舉辦投資說明會的「藍海集團」涉吸金逾6億元。(記者黃佳琳翻攝)

2020/09/26 16:43

〔記者黃佳琳/高雄報導〕「藍海集團」以投資泰國渡假酒店在網路和北、高等地舉辦投資說明會,聲稱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6.5%,向投資者吸金逾6億元,集團董事長劉威廷被高雄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向法院聲押獲准,集團其餘4名幹部則分別被裁定5至10萬元交保。

雄檢指出,劉威廷(55歲)從2016年9月起,對外以「藍海集團」名義,利用網路文宣,在北、高等地舉辦說明會、餐會,組團到泰國曼谷現地考察,或僱用業務員銷售等方式,推廣「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(HVR)投資專案」。

藍海集團聲稱,民眾投資100萬泰銖,可向泰國藍海公司租賃湄南灣會所一個單位的房屋,再將房屋委由泰國當地飯店經營業者代管,投資期間分為6年期或12年期,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4%至6.5%不等之報酬,更號稱期滿可還本。

但藍海僅給付投資人第一年的利息,即無力支付,被害民眾報案後,雄檢指揮北、新北和高雄市調處及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單位,分別到台北、新北共8處搜索,陸續傳喚劉威廷等7人到案說明。

檢方訊問後,認為劉威廷涉嫌違反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非銀行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,犯罪嫌疑重大,且有逃亡、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,2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,另4名幹部則分別被裁定5至10萬元交保,還有2人無保請回。

藍海集團以投資泰國渡假酒店為號召,被檢調查出非法吸金逾6億元。(記者黃佳琳翻攝)link to data-desc=點圖放大 https://www.thailandtong.com/uploads/tadnews/image/3304008_2_1.jpg title=藍海集團以投資泰國渡假酒店為號召,被檢調查出非法吸金逾6億元。(記者黃佳琳翻攝)

藍海集團以投資泰國渡假酒店為號召,被檢調查出非法吸金逾6億元。(記者黃佳琳翻攝)

 


 

 



洪浩軒/高雄報導

·2 分鐘 (閱讀時間)

藍海集團在2016年以投資泰國高級度假酒店為名義,謊稱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的4%至6.5%不等報酬,吸引不特定民眾投資,吸金超過6億元,集團董事長劉威廷被高雄地檢署依涉嫌違反《銀行法》向法院聲押獲准。

檢方指出,藍海集團以劉威廷為首,2016年9月開始,陸續利用網路、文宣在台北、高雄等地舉辦說明會;組團到泰國曼谷市現場考察或雇用業務員銷售等方式,推廣「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(HVR)投資專案」招攬民眾投資。

雄檢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、新北、高雄市調處及北機站等單位,22日到雙北8處搜索,發現藍海集團向民眾聲稱,只要投資以每單位100萬泰銖,就可以向泰國藍海公司租賃湄南灣會所一個單位的房屋,再將承租房屋委由泰國當地飯店經營業者代為管理,投資期間分為6年期或12年期,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的4%至6.5%不等報酬,謊騙民眾砸下大筆金額投資。

藍海集團甚至聲稱投資者期滿可還本,大批民眾被集團祭出的高獲利吸引投資,但藍海集團卻僅給付投資人第1年利息後,就無力再支付。檢方初步清查發現,自2016年9月間起至2018年10月間,藍海集團向民眾違法吸金總額高達6億餘元,至少有80多人受害。

檢方訊問後,認為劉威廷涉嫌違反《銀行法》第125條第1項後段非銀行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,犯罪嫌疑重大,且有逃亡、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,2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。4名集團幹部則被檢方諭令5萬至10萬元交保,另有2人無保請回。

 

:::

會員登入

搜尋

政府單位網站